举办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终评与颁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17 浏览次数:14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宋庆龄基金会、发明协会、教育学会等组织单位:

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通过网上专家初评,入围终评的作品结果业已公布。兹定于2010年7月27日至31日在山西省实验中学举行入围作品展示、终评和颁奖典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组织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和参与人员,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参加人员

1.入围终评发明作品、创意作品及标识设计作品的作者(注:不参加者不予评奖,集体项目只需派一名代表参加)。

2.荣获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学校代表。

3.荣获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园丁奖教师。

4.各组织单位领队、副领队各一名(请安排男女各一名),要确保参赛学生在太原活动期间和往返途中的安全,家长及其他与终评颁奖活动无关人员谢绝参加活动,均不可进入校区。

二、时间地点

报到和布展时间:7月27日(机场、火车站、全天安排接站)。

报到地点:山西省实验中学南校区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晋阳街与滨河东路交界处)

联系人:骆老师、贺老师

联系电话:0351-7897021、7897022

接站联系人另行通知。

三、活动安排

7月27日:

全天报到、布展;

28日:

开幕式;公开展示、终评答辩;

29日:

上午公开展示、终评答辩;

教师论坛;

下午报告会;

30日:

上午参观活动;

下午颁奖典礼;

31日:

离会。

四、参展要求

1.参展项目请按标准(高度120cmx宽90cm)自行制作软质展板,并携带作品至现场布展。发明人应能熟练操作自己的作品,同时,应用流利、精炼的语言(普通话)向评委、观众介绍自己作品的发明过程、创新点等。如需用水、电等,请各单位在回执中注明。

2.参加终评活动时需着正装。

五、食宿安排

1.所有参展学生、各省市领队、副领队各一名,往返交通费自理,活动期间食宿费用均由组委会承担。参赛学生、领队、副领队均入住山西省实验中学学生宿舍,并在学生食堂就餐。

2.荣获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的学校代表和荣获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园丁奖的教师,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均在山西省实验中学,每人需交600元会务费。

3.为了提倡节约、低碳办会,参会代表请自备口杯、毛巾、洗澡巾、拖鞋用品。

六、评审说明

1.入围终评学生必须由本人参加全部终评活动。

2.评委会将根据终评答辩评定成绩,确定发明作品金奖10名,银奖30名,铜奖161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单位应根据"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入围终评作品与作者名单",尽快落实赴山西太原参赛人员名单,务必于7月1日之前将加盖公章后回执分别传真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基金部项目处和山西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秘书处。因故不能参加者,请提前请假并说明缘由。

联系人:孟霖

电话:010-64459953(传真)

手机:13260032955

电子邮件:gjgx99@sina.com

联系人:杨茹

电话:0351-6042229(传真)

手机:13934239201

 

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组委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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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附件2: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入围作品名单
附件3:荣获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创意奖学生名单
附件4:荣获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标识设计奖名单
附件5:荣获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园丁奖名单
附件6:荣获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优秀组织奖名单
附件7:荣获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名单
附件8:关于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奖金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