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5 浏览次数:46995

各组织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3号)的有关规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定于2021年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青少年科技培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践行宋庆龄“缔造未来”的思想,牢牢把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紧扣时代性主题要求,为孩子们的梦想插上科技的翅膀,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和科学兴趣,搭建青少年科技创新、国际交流和自我展示的平台与舞台,为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加快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奖项设置

(一)优秀作品奖(4类)

1.发明作品奖,设金、银、铜三个奖次,奖项数量270个(含)以下。

2.人工智能(编程)作品奖,设金、银、铜三个奖次,奖项数量100个(含)以下。

3.创意作品奖,不分奖次,奖项数量30个(含)以下。

4.科技绘画作品奖,不分奖次,奖项数量30个(含)以下。

以上4类奖项均按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分别评选。

(二)优秀组织奖(3类)

1.组织单位奖,奖项数量40个(含)以下。

2.辅导教师奖,奖项数量40个(含)以下。

3.科技发明先进校奖,奖项数量10个(含)以下。

三、参赛要求

(一)18周岁以下(2003年2月以后出生)在校的小学、初中及高中生均可报名参加优秀作品奖评选。

(二)提交2019年9月1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发明作品;具有巧妙性、交互性、应用性的人工智能(编程)作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启迪性的创意作品以及具有科技性、创造性、艺术性的科技绘画作品。每位参赛学生限在发明作品、人工智能(编程)作品、创意作品以及科技绘画作品中选择1类,报送1件作品,多报无效。

(三)曾参加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赛(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创新及改进的作品除外)。

(四)不接受食品、医药类项目以及科学研究论文类作品参赛。

(五)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学生认知能力,具有原创性。作品摘要、科学原理、创新点和解决方案等文字介绍中均不得出现参赛选手和辅导教师的姓名、学校名称、专利申请情况及曾获得过何种奖励等(专利证书和获奖证书可在指定区域内上传图片),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申报人应对参赛作品自行查新、查重,凡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参赛的,经组委会核实后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四、申报办法

(一)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各地组织单位统一管理

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均由各地组织单位统一管理,不得多头上报。

申报学生凭各地组织单位发放的授权码,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提交作品,逾期不再受理。具体申报说明可在2021年3月通过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官网(网址:http://sclaci.sclc2017.org/)查阅。

(二)优秀作品奖申报要求

1.推荐数量

(1)发明作品:各组织单位可推荐发明作品120件,小学、初中、高中各40件。

(2)人工智能(编程)作品:各组织单位可推荐人工智能(编程)作品60件,小学、初中、高中各20件。

(3)创意作品:各组织单位可推荐创意作品30件,小学、初中、高中各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