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终评与颁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9 浏览次数:427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的组织单位:

第十三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以下简称"发明奖")通过网上专家初评,入围终评的作品名单已经公布。兹定于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在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举行入围作品展示、终评和颁奖典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组织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和参与人员,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参会人员

1.各组织单位领队、副领队各一名;

2.入围发明奖终评发明作品、创意作品的作者(集体作品仅限1名代表参加;不参会者不予评奖);

3.荣获发明奖辅导教师奖的教师自愿参加;

4.荣获发明奖示范基地奖的学校代表自愿参加。

注:荣获发明奖科技绘画奖的学生不参会,获奖证书由组织单位领队老师代领。

二、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7年8月7日9:00-21:00

2.报到地点: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洛士文国际交流营地

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1号

注:参会人员自行前往,无接站(交通路线见附件2)

三、活动安排

8月7日:全天    报到办理入住、布展

8月8日:全天    公开展示、终评答辩

8月9日:上午    公开展示、终评复审

下午    集体活动

8月10日:上午   专家报告会

下午    颁奖典礼

8月11日:早餐后离会

四、参展要求

1.请详细填写回执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见附1);

2.发明人须熟练操作自己的作品;

3.发明人应运用流利、精炼的语言(普通话)向评委、观众介绍自己作品的发明过程及创新点;

4.参加终评活动及颁奖典礼时请着正装。

五、携带物品

1.发明作品;

2.自制软质展板(高×宽=120cm×90cm);

3.自带透明胶带以固定展板;

4.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5.自带水杯,现场仅提供饮用水。

六、食宿安排

1.所有参展学生及各领队、副领队,统一安排入住。活动期间食宿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2.荣获本届辅导教师奖的教师、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的学校代表,活动期间的食宿、往返交通等相关费用全部自理。(不参会者,获奖证书、基地授牌将由领队老师代领)

七、评审说明

1.入围终评学生必须由本人参加全部终评活动;

2.评委会将根据终评答辩评定成绩,确定发明作品金奖30名;银奖60名;铜奖180名。

八、备注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的组织单位应根据"第十三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各奖项及参赛作品入围名单",尽快落实赴京参会人员。各组织单位的领队,务必于7月5日前统计汇总参会人员,并将回执发送至发明奖组委会邮箱;

2.报到时以回执为准,所有人员均不能临时变更。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2017年6月18日

(联系人:李素萍,肖薇薇;联系电话:010-68536908,18610358586;电子邮箱:sqlsefmj@163.com


附件:1.参会代表回执

 2.参会代表报到地点及交通路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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