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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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组织单位: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拟共同主办第十五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并于2019年8月举行终评与颁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内容
(一)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践行宋庆龄"缔造未来"的思想,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开展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活动,提高少年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本届评奖活动设置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奖、创意作品奖,表彰优秀科技绘画作品、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辅导教师及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二、实施要求
(一)各组织单位应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做好优秀作品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请各组织单位对参赛作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组织单位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或其他方式做好前期组织发动和后期的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勇于创新、善于动脑、勤于动手、学以致用,形成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
三、参赛资格
(一)18周岁以下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提交近1年(2018年9月1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启迪性的创意作品。
(三)曾参加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赛(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创新及改进的作品除外)。
(四)不接受食品、医药类项目以及科学研究论文类作品参赛。
四、申报办法
(一)本届活动主要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各组织单位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组织完成全部网上申报提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组织单位可推荐发明作品120件(小学、初中、高中各40件);创意作品30件(小学、初中、高中各10件);科技绘画作品5件。各组织单位推荐一名教师作为优秀辅导教师候选人;一家单位作为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三)历届"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可单独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单位申报发明作品,申报数量不超过2件。
(四)参赛选手应按要求逐项填写有关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集体作品按第一、第二发明人(不得超过两人)的顺序依次填写,作品指导教师只可填报一名。
(五)发明作品应按要求填写有关摘要、特征、创新点、解决方案和查新说明等内容,并上传1-4张具有辅助说明作用的照片(如上传视频,时间在3分钟以内)。
(六)创意作品应按要求填写有关摘要,创意设想、科学原理、创新点和主要用途等内容,要求表述清晰,并上传1-4张具有辅助说明作用的照片。
(七)科技绘画作品应按要求填写有关画题、艺术形式、作品创意说明等内容,并将盖章完毕的申报表格粘贴到绘画作品原件背面右下角处,由各组织单位以邮寄的方式进行统一寄送。材料收取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底,邮寄地址同通讯地址。科技绘画作品原件在申报后不做退回。各组织单位可推荐5幅作品参评,获奖学生不参加现场评定,获奖证书由各组织单位代领。(要求科技绘画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张上绘制,画面要干净、整洁。)
(八)辅导教师、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申报,应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在完成签字盖章后以PDF文件格式发至组委会工作邮箱:sqlsefmj@163.com。材料收取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底。
(九)入围名单公示后,各组织单位负责收集所辖区域已入围的发明、创意作品的申报材料,在完成签字盖章后以PDF文件格式发至组委会工作邮箱:sqlsefmj@163.com,材料收取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底。
五、参赛规则
(一)参赛作品必须由本人选题,自行或在辅导教师或家长的指导下设计、制作。
(二)一个参赛选手可申报一项发明作品和一项创意作品,还可以再申报一项集体作品,多报无效。
(三)作品摘要、科学原理、创新点和解决方案等文字介绍中均不得出现参赛选手和辅导教师的姓名、学校名称、专利申请情况及曾获得过何种奖励等(专利证书和获奖证书可在指定区域内上传图片),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评审程序
(一)初评
组委会将组织初评委员会对各组织单位申报的作品进行评审,从中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入围终评。
(二)公示
组委会将推荐入围终评的作品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围名单。
(三)终评
组委会将组织终评委员会对已入围的参赛选手及其发明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和答辩,并根据初评和终评成绩确定最终奖项等级。
七、奖励方式
(一)发明作品
发明作品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龄段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凡获得金、银、铜奖的发明人均获得奖牌、奖金和奖励证书。
(二)创意作品
创意作品获奖者均获得奖金和奖励证书。
(三)科技绘画作品
科技绘画作品获奖者均获得奖励证书。
(四)辅导教师
主办单位根据推荐教师的事迹评选出优秀辅导教师,颁发奖励证书。
(五)组织单位
根据组织单位的申报介绍、本届组织作品30件以上(通过审核)及获奖情况等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金及奖励证书。
(六)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凡在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活动中成绩突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经申报、考察、评选后授予"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联合署名授牌。
八、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019年3月底各组织单位遴选作品
2019年4月1日-4月28日网上申报作品
2019年5月8日-5月15日组织初评
2019年5月16日-5月30日汇总入围名单
2019年6月3日-6月21日进行网上公示
2019年7月初下发终评决赛通知
2019年8月举办终评决赛和颁奖典礼
九、其他事项
(一)发明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两类。集体作品的奖励证书可填写2名设计者的姓名。
(二)发明人应对参赛作品自行查新、查重,凡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而参赛获奖的作品,经组委会核实后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以确保该奖项的公平公正。
(三)各组织单位委派的一名领队、一名教师及所有参加终评学生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往返路费自理。其他人员全部费用自理。
(四)所有参赛作品由各组织单位统一上报,不得多头选送上报。
(五)终评与颁奖活动相关信息见2019年6月中下旬决赛通知。
附件:
1.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2.发明作品申报表(点击下载)
3.发明作品申报表封面(点击下载)
4.创意作品申报表(点击下载)
5.创意作品申报表封面(点击下载)
6.科技绘画作品申报表(点击下载)
7.辅导教师评选推荐表(点击下载)
8.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表(点击下载)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发明协会
2018年12月18日
(联系人:董嘉宝,联系电话:15120089425;电子邮箱:sqlsefmj@163.com;网址:www.sclf.org;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1号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邮编: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