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终评与颁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1-21 浏览次数:1486

              

 

             宋基会字2008〕1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宋庆龄基金会、发明协会、教育学会、少工委

第六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通过网上初评和主办单位、专家的审定,入围终评的作品结果业已揭晓。兹定于2008年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科技职业学院举行入围作品展示、终评答辩和颁奖典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1.入围终评发明作品与创意作品的作者(注:不参加者不予评奖,集体项目只须派一名代表参加)。

2. 获得“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或学校的代表。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队。

二、时间地点

报到和布展时间:12月17日(首都国际机场、北京火车站、西客站全天安排接站)。

报到地点: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沙河沙阳路18号

联系人: 张老师(接站)电话:13311351666

        王老师(校内) 电话:13311350916

三、活动步骤

18日开幕式、展览、答辩、评审;

19日全天展览、答辩、评审;

    18日、19日晚上均邀请著名科学家举办科普报告;

20日上午召开“小发明家与科学家对话会”

     下午统一安排参观考察活动;

    21日闭幕式暨颁奖典礼。

四、参展要求

参展项目请按标准(高度120cmx 宽90cm)自行制作展板,并携带作品至现场布展。发明人应能熟练操作自己的作品,同时,应用流利、精炼的语言(普通话)向评委、观众介绍自己作品的发明过程、创新点等。如需用水电等,请报组团单位在回执中的“备注”栏内注明。

五、食宿安排

1.往返交通费自理。按规定,凡获得金、银、铜奖和组织奖的工作补助经费可用于此项开支。

2.所有参展学生在京的食宿费用均由组委会承担。学生均住在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并在学生食堂就餐。

3.各省市领队、教师、家长可住学生宿舍,也可住宾馆。住学生宿舍者,每人每天需缴费100元(含伙食费),住宾馆费用自行解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单位根据“第六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入围终评作品与作者名单”,尽快落实赴北京参展人员,务必于12月5日之前将回执交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宣传活动部。

传真:010-64450056     电子邮件:fmj@sclf.org

电话:010-64451083     联 系 人:王禹王鹏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