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专家、评委人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26 浏览次数:1157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少年儿童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广普及发明创造活动,提升“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以及广大少年儿童科技工作者的参与性,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全国少工委、中国发明协会、中国教育学会(以下简称主办单位)于2006年建立了“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专家库,为了做好2008年第六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评选工作,现将修改后的推荐专家人选的条件、推荐办法、步骤及相关要求等规定通知如下,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组织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条件协助我们做好推荐专家和更换评委的工作。

一、推荐专家人选的条件

1.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热爱该项活动并自愿积极参与。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认真严谨,秉公办事,客观公正,责任心强。

3.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掌握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4.具有科技专业知识水平,了解和熟悉少年儿童发明作品的特点。

5.具有青少年科技评奖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从事青少年科技实践工作的经验。

6.除具有本专业(学科)的知识外,还具有比较广泛的其它领域的知识。

7.具有较为熟练地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并愿意与少年儿童发明爱好者在网上进行交流。

8.积极协助并参与本省、区、市组织单位的评选工作和科普工作。

二、推荐办法、步骤及要求

1. 各省、区、市组织单位按照上述条件推荐专家5——10名。

2.被推荐的专家均应在网上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填写信息需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

网址:www.sclf.org

3.去年推荐上来的专家已进入专家库,可以不改动。如需增减的,只报增减的专家名单。

4.原则上从事一线工作的科技教师应占三分之一。

5.经主办单位确认后,向专家颁发“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专家资格聘书。

6. 各省、区、市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推荐1名有社会影响力的专家,参与网上与少年儿童互动交流的活动(没有合适人选也可暂不推荐)。届时,须提供一张较为自然的生活照片。

7.去年在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推荐的评委,原则上可以不变。如因工作调动、繁忙、不善于网上操作等原因,不适合或本人不愿意担任评委的,请予以更换。同时在已推荐的专家中再推荐评委。

8.请各省、区、市组织单位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专家和评委的质量。

三、推荐截止日期

为保证第六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网上评奖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需在2008年1月15日之前将推荐专家、更换评委的结果通过发电子邮件报到我处。同时,请新增专家和评委按要求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在指定区域填写个人信息。

 

 

                                二OO七年九月一日

 

 

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专家推荐表

(不用word表格,网上直接填写)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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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从事研究的领域或

学科专业

 

从事本学科或专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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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本学

科或

本专

业的主要

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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